关键词:驾车撞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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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5月7日,浙江省杭州市富家子弟胡斌驾驶一辆改装三菱车超速行驶,在闹市区撞死过斑马线的浙江大学毕业生谭卓,但第二天,杭州交警召开新闻发布会,提及“当时车速在70码” 由此引发舆论不满。后证实胡斌确实超速违章驾驶。与70码谐音的“欺实马”成为网络流行语,该词取欺负老实人之意。
此后全国各地不断爆出富家子弟、高干(子弟)醉驾、超速致人死亡案件,各地开展了一项在全国范围内严查酒后驾车的风暴。
专家解读:
杭州“欺实马”事件是一桩在媒体和互联网上被高倍放大的命案。肇事者的“富家子弟”身份,罔顾他人生命的飙车行为,其同伴冷漠狂妄的表情,加上杭州市警方首次通报称肇事车速仅约每小时70公里,肇事者未被及时拘留,以及杭州媒体一度集体失声,让网民和公众从悲痛走向集体愤怒。在网上,迅速出现一个流行新词“欺实马”,表现出网民对公权力的公信力的质疑和嘲弄;在网下,杭州市民自发到车祸现场点起蜡烛、献上菊花,是凭悼更是一种意见的表达。 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,杭州市委、市政府和警方的善后处理,使公众的心理伤害和挫折感得到一定补偿。如何解决贫富差距和心理对立,如何维护司法公正、社会公平与正义,是政府在领导社会发展中必须首要考虑的问题。[详细]
人民时评:驾车者该如何尊重生命
正是上述种种漠视深深刺痛了公众的神经,挑战着社会的底线和人们的良知。生命权是公民最重要的基本权利,对公民生命权的尊重程度和保障水平,折射出一个社会的法治水平和文明程度。在法治社会,一切法律制度的制定和实施,都必须首先紧紧围绕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展开。
近年来,酒后驾车、严重超速乃至在闹市区飙车的事时有耳闻,而其对受害者以及社会带来的伤痛更是久久难以愈合。当这种漠视和伤害演化成某种普遍性的社会现象,刺痛公众神经、引发社会不满时,它直接考验的,是我们的执法部门和立法、司法机关。比如,对酒后驾车,是否存在量刑过轻?对于飙车行为,如果等到交通事故发生后才能处罚,是否会让一些人心存侥幸?
毕竟,立法和司法的目的在于预防和减少犯罪,而不是事后惩罚。如何正确看待并积极回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于法治的新需求、新期待,是所有立法、执法、司法机关的重要使命。[